南昌侦探取证:同居生活期间财产分手后如何有效分割

阅读次数:985 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6-02

 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,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。即: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,按个人财产处理;不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按共同财产处理。 南昌侦探取证

 同居生活前,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;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,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(84)法办字第112号《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》第(18)条规定的精神处理。  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、生活而形成的债权、债务,可按共同债权、债务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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